Monday, June 28

下乡服务感言

2009年的12月头,我们中文团在 Tanjung Karang 进行了一次的下乡服务。这是我第一次参与下乡活动,也担任了副主席。虽说那里是个小华人村,但是他们一点都不落后,也不贫穷。生活非常朴素,日常生活有打球及motor游街。
下乡服务一向是中团其中一项很大的活动。因为一些些不方便的因素,所以我们不能直接带着福音性质的方式,如短宣来到这些村民。因此,我们以“下乡服务”的方式来到这些人群来服侍他们。我们是带着基督的爱到他们当中,以爱心来感动他们。
据说我们是第一批基督徒进入Tanjung Karang人群中来做下乡活动,也因此我们在当地的见证可是为基督徒的first impression 打第一炮,似简单但是是非常重要的。很常时候我们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都没有很好的见证,所以对一些弟兄姐妹可是一个挑战。
对于我们华人来说,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文化,与我们没有很大的差别。但是,我看到的乃是华人基督徒及华人非基督徒的生活文化。我在服务期间,思想了关于我们成为基督徒但我们进入人群中时,应该带着什么的态度。我们进入人群时,又有如何的影响?难道我们只是带着福音进来呢?还是更多的东西?这是,跑进我脑海里的,乃是基督徒的生活文化,也是,我们常常所谓的基督徒生活见证;这些问题也在我会家乡参与短宣时思想的。
这里我开始思想基督教的教义与文化使命的问题,我相信这俩是分不开的。简易来说,当我们把“福音”带入一个“堕落了的文化”中时,我们同时也把一个“基督徒的文化”带入这“堕落了的文化”中来影响这个“堕落了的文化”(前言:圣经指导,一个人未信主以前,他们所过的生活乃是堕落理性所产生出来的结果——人是走向灭完的)。这是一个不简单的工作,若不是神亲自动工,人是不可能靠自己成就的。好像一个讲广东话的广东人进入一个讲福建话的社会中影响全部的福州人放弃讲福建话而讲广东话,当然,这只是一个比喻。因此,我对宣教士有很大的佩服及敬佩。但是,无可否认的是,这影响带来了很多的文化进步。例如:中国,当宣教士把福音带入中国时,他们也把医院和学校建立在中国;同时,中国的基督徒,也是第一批把中国男人马尾的“文化”剪除。
基督徒思想家,监狱事工创办人寇尔森(Charles Colson)指出:"真的基督信仰不仅是个人与耶稣基督的关系……它也不仅是相信一组关于上帝的教条(因为连魔鬼都相信神的教条)。真正的基督信仰是一套了解,透视所有真实(reality)的思维方式,它是一种世界观"。换句话说,基督信仰不只是一个私人灵修,或是感性的、经验层次的投入。它建筑在非常深厚、广大、和谐,而且完整的理论基础上。这个信仰影响了我们思想、行为的每一个层次。不但如此,它也与人类的社会和文化的脉搏息息相关的。我们的信仰主导著我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态度。("How Now Shall We Live," Charles Colson & Nancy Pearcey,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Inc., Sept. 1999
当我从下乡服务回来后,我思想了关于基督教的窄门及宽路的比喻。我们都知道进入天堂只有一条路,除了那一条,没有另一条了。亚洲人是一个寻找“道路”的一族。因此我们亚洲出了很多的宗教,如基督教、回教、道教、佛教等。我们是寻求道路的一族,而耶稣的诞生却终止了所有宗教的寻找。耶稣说:“我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这断定了所有宗教的寻索,而这在门到底有多窄呢?就是那么一条。但是,当我们开始探索这条路时,这窄门的终原则却影响了其它很多很多的原理,却旷阔如窄门后有很大的园亭一样。而进这窄门的钥匙也只有一个,就是相信这位唯一的一条道路。
同时,我也思想;当一个人接受耶稣基督,真的只要“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就能上天堂吗?很常时候,我看到有些信徒承认自己是基督徒,也接受耶稣成为救主;但是,他们的生活好像一个非基督徒似的。而从这个角度看,“只要相信耶稣基督就能上天堂”就成了一个很关节性的借口。是否他们是真的“心里相信,口里承认”呢?还是,他们认为他们的生活以及他们的信仰没有关系?这里又是一个关于信仰与文化关系的问题了。住在乡下的居民很常时候对圣经的了解和我们在城市搜过教育的不同,他们生命面对的冲突可能只是在于偷鸡或打架罢了;我们可能面对的乃是思想上的冲击,敌基督或教会内思想的冲突;连最基本的他们的生活文化已经和我们大大不同了。而他们没有对圣经的完全或全面性的了解,甚至对圣经有个有机性系统的了解;他们可能只知道,有一位神,他名叫耶稣,他为我们定死,拯救了我们,就那么简单而已。而这与我在读大学所面对的情况不一样,我虽然是出生于一个基督教的家庭长大,但是,我与神是经过了很久的挣扎,才接受福音及明白福音的伟大性。非常遗憾的是,我真正认识神,不是在本土本地,而是在吉隆坡被很多不同背景及异端的攻击才开始领悟到。
卫斯理也在此言论讲述关于基督徒的“成圣”的生活,一个得胜的生命,是在得救之后一个基督徒应该过的生命。但是,很常时候,我们是否有活出一个得胜的生命呢?这世界上真的有人曾经完全“成圣”吗?若没有,为什么卫斯理会意思到这观点呢?而又为何在他临死前却又承认没有一个人真正的“成圣”呢?这就牵连了关于基督徒圣洁生活的话题了,我就不会再这里讲述多。有位牧师曾告诉我,一个人当他真正了解神福音的伟大性时,他就会自己愿意向往过着“得胜”的生命。“口里承认”就是基督徒信仰在生命上的展现。而“心里相信”就是进入窄门的钥匙。行为乃是信仰所接出的果子,而这果子就能和一个人的“信”产生共鸣,为那人的信仰作见证。
我们的信仰不只是我们个人的私事,它也不仅是个人经验与感性层次的活动,它与我们生存的环境密切相关。我们身为基督徒的文化使命,就是在我们周围活出一个尊基督为主的世界观,而且是建立在神的主权和基督爱的基础上,而不是站在高人一等"我比你好"的优势地位上;乃是活出一个“口里承认”的生命。 而这文化的影响也成为了在未得子民里建立了一个沟通的管道,让人有可能透过基督徒的生命而认识这真理;因此,基督教的信仰不但是合理的,而且是符合人类需要的。同时,那些未得子民也是用这种信仰的道德规范为基础,改变他们的社会环境(基督教神州网,熊璩,2007)。而这……就是一个宣教士应有的精神。
寇尔森说,当他听到一个很受人尊敬的牧师告诉会众,教会的使命就是“祷告,查经,崇拜,交通与见证,以预备基督的再来”的时候,他推动文化使命的意念便更为坚决了。寇氏申明,并非这些训练有什么不对,但是如果信徒只注重这些,就必然忽略了拯救周围文化环境的责任,信仰与道德感便局限于私人的范围,与公开的生活无关。使得我们在学校、公司的所做所为呈现出一种生活方式,而礼拜天上教堂,又呈现出另一种生活方式。他认为,基督教近年来最大的错误便是没有认识到,基督信仰是一个全面性的生活体系,它掌握一个人生活的每一部份("Christ and Culture," H. Richard Niebuhr, Harper Torchbooks, 1951)。
  "基督与文化"这是一个非常有争论性的题目。从圣经和历史来看,基督曾告诉人他的国度不属於这世界。这似乎否定了整个犹太的宗教与文明。基督徒当时也鄙视罗马文明,而只向往天国。神学家尼布尔(Richard Niebuhr)早年曾对基督与文化的关系做了很仔细的分析(可参考"Evangelicalism and the Future of Christianity," Alister McGraph, InterVarsity Press, 1995)。因此,我相信基督信仰与文化并不一定是对立的,也不是没关系的,基督的能力大到一种程度可以成为文化转换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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